评审与编辑
1. 评审制度
期刊采用单盲的同行评审。稿件录用率约25%。
2. 编辑制度
来稿文责自负,稿件一经采用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规定,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性修改、删节,对内容的修改会征得作者的许可。
3. 审稿人条件
①科学道德高尚,学风严谨,为人正派;②坚持科研工作,并热心支持本刊工作;③从事其相关学科研究的博(硕)士生导师、教授、研究员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,以及在国内外本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博士后人员;④按照编辑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严评审,能从学术水平、创新性、写作水平、有无发表价值等方面对稿件进行具体评价,指明具体错误,并能如期返回审稿意见。
4. 评审流程与时间
本刊编辑部收到稿件后10天内会根据办刊宗旨、报道范围及信息质量等要求批量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稿件会送1~2位同行专家复审,同行评审通常需要1~3个月,对拟刊用的稿件将提出修改意见,修改稿请尽快返回,如有特殊情况不返回或延迟返回的,请发邮件至ofchemythx@163.com说明,2个月内不返回者按自行退稿处理。编辑部经其编委会终审通过后,一周内向作者开据“稿件录用证明”或“退稿通知”。作者若在4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,经向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。
5. 学术不端防范
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,本刊会使用中国知网“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(AMLC)”对稿件进行查重检测。重复率要求低于15%。对于被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,本刊会立即退稿,不再接受该作者的投稿。
6. 编委和编辑投稿
编委、编辑投稿必须同样遵守期刊的所有评审和编辑程序。编委、编辑不得参与本人及其家属、同事撰写论文的评审工作、编辑工作及录用决定。同行评审必须独立于相关作者、编辑及其研究小组进行。
7. 异议申诉
作者对编辑审稿意见持有异议的,可以进行申诉。作者需要撰写“申诉意见书”,注明稿号,发送至邮箱ofchemythx@163.com。意见书须陈述详细的申诉理由,包含对审稿意见全面合理的解释,并由作者所在单位盖章后生效。编辑部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收申诉。
8. 更正与撤稿
在线发表或印刷发表的文章均被视为最终版本。本刊一般不对已发表的文章进行更正或撤稿。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(如下所述),也可以更改或撤稿。
1)更正:如果文章内存在无意的科学性错误,并且不会对文章的结果和结论造成重大影响,编辑部会尽快在期刊上发表更正启示,详细说明对原文所做的更改,并注明文章的出处。本刊会发布更正后的新版本的论文,并在新版中详细说明对原文章的改动,注明更新日期。更改前的版本也会存档,读者可以直接获取,但引用时,应引用最新版本的文章。
2)撤稿:以下情况,编辑部会对文章进行撤稿处理并发表撤稿声明:
①当文章内有严重的科学性错误,以致文章的结果和结论不可靠时;
②对于涉嫌抄袭、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,编辑部会启动调查并发表声明告知读者该文章存在风险;调查结束后结果将被公开。如果确认该文章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,编辑部会采取撤稿措施并发表撤稿声明。
9. 刊出后的讨论
文章刊出后,本刊欢迎作者和读者展开讨论。可把评论发送至本刊邮箱:ofchemythx@163.com编辑部在收到后将尽快处理,并酌情反馈。本刊欢迎广大读者和作者相互监督,积极向本刊反馈相关信息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。
主编:张熙
创刊年:1984年
ISSN: 1000-4092
CN: 51-1292/TE